4承建商罰停投標 最多延5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1/07 00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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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昨終決定加重對4個涉建「鉛水屋邨」的承建商懲罰,由早前決定劃一停止投標7個月後,昨「加刑」至延長多1個月至5個月不等,當中以涉及6條鉛水屋邨的有利建築受罰時間最長、合共達1年。

而4個承建商亦答應會以每個涉事單位5,000元的金額計算,提供共超過1億元的履約保證金。房委會強調保證金的設立不影響房署向承建商追討責任。

4間涉及鉛水屋邨的承建商包括瑞安、保華、中國建築、有利,較早前已被罰不可投標今年3月至9月的房委會工程。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昨日決定延長停標期1至5個月,同時將3間水喉公司及3名水喉匠禁參與房委會工程的「停賽期」加長。

按涉事單位量計算,只涉興建一條鉛水屋邨的瑞安會被多罰1個月,而昨日會議上一則涉及1,150個單位的工程亦不予瑞安投標。另外,保華及中國建築則會被多罰3個月、合共被停10個月,估計涉及4份標、涉3,500個單位,而有利建築則被罰多5個月、合共被停一年投標,估計涉及8,500個單位。

除了禁投標期被延長外,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主席張達棠透露,房署與4間承建商達成共識,以每個單位需繳5,000元計算,承建商將提供一筆超過1億元的履約保證金。